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
现将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工作业绩考评的通知》(甘财会〔2020〕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要求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根据《兰州市2020年度会计工作业绩考评办法》的要求,推荐业绩突出的会计工作集体和个人,确保推荐的会计工作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对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过错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或未按要求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集体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所在单位近3年来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行为,不予推荐。最近3年被通报表扬的业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进行推荐。
业绩考评工作采取各县区、各部门推荐与市财政局集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从中遴选出2020年度会计工作业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在“兰州市财政局网站”公示后上报省财政厅。
二、 申报材料要求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文件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兰州市财政局会计科2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520107800@qq.com,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一)本地区、本部门自我考查考评办法。
(二)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文件或函,正文内容需包含候选集体和个人名单。
(三)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公示。
(四)本地区、本部门关于结果的公告、证明或函。
(五)被推荐优秀集体填写《全省会计工作集体业绩考评推荐表》(附件2)。
(六)被推荐优秀个人填写《全省会计工作个人业绩考评推荐表》(附件3)。
附件:
1.《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工作业绩考评的通知》
2.全省会计工作集体业绩考评推荐表
3.全省会计工作个人业绩考评推荐表
联 系 人:张阳阳 吉 娜 联系电话:8105035
兰州市财政局
2020年11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