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认定工作的通知

兰工信发〔2021〕48号

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经科局、经济区经发局:

为落实《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按照甘肃省工信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1〕121号)安排,现将推荐申报2021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基本条件,近2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

二、申报组织

请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局经科局、经济区经发局按照工信部《办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做好2021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遴选推荐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原则不超过2家。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企业按照《办法》规定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附件在兰州市工信局门户网站下载)。

(二)请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局经科局、经济区经发局对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21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经我局初选推荐、省工信厅审核通过后向初审合格的申报企业分配网上登录账号(随后提供),由申报企业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id-center.org.cn)在线填报所需信息。

(三)待在线审核通过后,请初审合格的企业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并将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省工信厅生产性服务业处。(注:请参加申报的企业将材料全部上传至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并确保线上线下材料内容一致。)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信厅  娄冬兰  0931-8929108

                        胡玉婷  0931-8929118

              市工信局  徐  斌  0931-8775392

电子邮箱:省工信厅  gspso2012@163.com 

附件: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表 

 附件下载:1.附件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doc

           2.附件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docx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6日